采购公告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五都钱村、湖前村、青阳洪村白蚁防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五都钱村、湖前村、青阳洪村白蚁防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HJCG-2023-L08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预算金额:25万元
(六)最高限价:25万元
(七)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一 | 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五都钱村、湖前村、青阳洪村白蚁防治 | 1 | 批 | 25万元(其中五都钱村10万元、湖前村5万元、青阳洪村10万元) | 详细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八)合同履行期限:白蚁防治期为12个月,维护期为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采购项目投标登记表。
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798438703@qq.com。
(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18日14点30分在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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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956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传真:/
电子邮箱:798438703@qq.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祝浩亮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5669561362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贾健美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1460
注:本采购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