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国信纵达(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17310012921

您的位置:首页>>招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长泰城区春夏季“除四害”工作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21人气:0

项目概况

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企业信息2025年长泰城区春夏季“除四害”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ZCZB-2025-002

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企业信息2025年长泰城区春夏季“除四害”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5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企业信息2025年长泰城区春夏季“除四害”工作项目

1.00

7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 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件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北路112号人和花园1幢5单元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北路112号人和花园1幢5单元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受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如有不清楚请先电话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企业信息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1号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方法:13850576278


代理机构: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龙江大街12号龙江新苑18幢201室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17359676365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


推荐资讯

17310012921